不同类型的心律失常,治疗方法各不相同。心律失常是否需要治疗、该怎么治疗,应由心血管专科医生来决定。医生一般会综合病史、症状、体检和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如24小时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参考患者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心律失常是否影响到心脏的泵血功能,及其发展为严重心律失常的可能性等情况,来决定治疗策略。 由于许多抗心律失常药物本身具有潜在的致心律失常的风险,故使用时应慎重。一般地说,无器质性心脏病基础、不影响心脏功能且存在明确不良刺激因素的心律失常,常被视为功能性。此类患者若无明显不适症状,不主张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即使有不适症状,也主张先消除不良刺激因素,解除顾虑,稳定情绪,注意观察,必要时再给予短期药物治疗。而对于有器质性心脏病基础,伴或不伴心脏泵血功能异常的心律失常,大多为病理性,应高度警惕,并及时、规律用药。 此外,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安全性问题一直受到患者关注。虽然从理论上说,抗心律失常药物确实存在导致原有心律失常恶化或诱发新的心律失常的潜在风险,但患者绝不能因噎废食。一般地说,只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应用,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