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与记忆力减退 记忆是人们对以往事物或经验的回忆。心理学上把记忆分成瞬间记忆、近事记忆和远事记忆三类。瞬间记忆是指记住事物后在脑内能保存30秒;近事记忆能保持数小时至数周;远事记忆能保持数月至数年。 人的记忆力,特别是近事记忆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退。据研究,正常人的记忆力在18~25岁最好,50岁开始减退,60~70岁更加明显。 记忆力减低是老年健忘和老年痴呆症的最基本症状。按记忆力减低的严重程度又可分为健忘和遗忘二种。 健忘是指对以往事物或经验回忆的部分丧失;遗忘是对以往事物或经验回忆的全部丧失,因此遗忘比健忘严重。一般正常老年人的瞬时和远事记忆保存最好,而近事记忆最易受损害,故老年人对新近事情易遗忘,而对很久以前的事情却能很好地回忆。因而,老年人是选择性记忆力减退(健忘)。 当然,人到老年由于脑细胞的退化和听觉、视力的减低及患多种躯体性疾病,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和储存信息,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记忆力下降。但大多数存活的脑细胞有一定的代偿功能,能维持我们的正常精神活动,而不会逐步加重发展成痴呆。 这种生理性记忆力减低,有人称之为良性衰老性遗忘症,但10%~15%的良性衰老性遗忘症病人在4~5年后,可发展为痴呆。因而,有人反对用“良性”二字,而主张称之为“年龄相关的记忆力损害症”。 老年健忘 老年健忘可分生理性和病理性二种类型,其中病理性健忘是早期老年痴呆症的重要先兆症状。因此,区别生理性和病理性的老年健忘极为重要。 一般来讲,生理性健忘的特点为程度较轻,与年龄相符合,对原有整个事物能记住,但对事物的细小部分却遗忘,近事记忆较远事记忆损害严重。能承认自己有严重记忆力减退,并为此焦虑、紧张,会主动求治。这种健忘并不影响正常的职业功能和社会交往,而且是非进行性的,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会进一步发展。 除记忆减退外,情感、人格及交际能力均正常,而且记忆和智能测试中,经提示后可以正确回答。他们能正常地工作和学习,与周围相处较好。 病理性健忘则相反,其记忆力减退程度严重而与年龄不相称,逐步进展,其特点为对事物全部遗忘,如谈话时思路中断;约会忘了;忘记东西放在哪里;忘了来人姓名或别人的事情,甚至迷路,严重影响学习和工作,使老人不能正常生活,需人照料,而且还否认自己记忆力不好,拒绝就医。 因此,日常生活中既不能认为老年人记忆不好是正常现象,而加以忽视,也不能认为老年人记忆不好都是老年痴呆症。应及时到专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记忆不好的原因。 下一页:老年痴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