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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绞痛使用硝酸甘油的四大误区

9月18日 10:42 来源:家庭用药

心绞痛使用硝酸甘油的四大误区

  迄今为止,世界上公认硝酸甘油是劳力性心绞痛首选的急救药物,可惜的是目前相当一部分医师和病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硝酸甘油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因而如何正确认识并使用硝酸甘油,已成为当前心绞痛治疗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误区一:不少医师和患者跟着广告走。相当一部分病人,首选不是硝酸甘油,而是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心痛定等,认为这类药可“速效”缓解心绞痛。不了解硝酸甘油含服是治疗心绞痛最好的急救药,当然我们不否认这类中药制剂或心痛定等对缓解心绞痛有一定作用,但绝不是最佳选择。

  误区二:有相当一部分人受“药物吃多会中毒”、“会产生耐药性,再用就不管事了”、“药物尽量少吃”等“原则”的误导,误认为心绞痛发作时应“尽量少用药或不用药”,一旦发作,采取“忍耐”、 “坚持”的办法,这是非常有害的。殊不知每次心绞痛的发作都要承受一次心脏发生意外事件的风险,坚持忍耐是绝对得不偿失的。

  误区三:相当一部分医师或病人,不明确心绞痛发作时含服硝酸甘油的目标。含服硝酸甘油的目标是尽一切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心绞痛症状,最大限度避免心脏意外事件的发生。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病人含服硝酸甘油既不及时,剂量又往往不足,没有达到在最短时间内使症状消失这一目标。实际上,只要在没有禁忌(如青光眼),也能耐受的情况下,在含服半片或1片硝酸甘油,心绞痛未在2~3分钟消失(注意不是减轻)的情况下,应该毫不犹豫地立即服用加倍剂量的硝酸甘油,直至心绞痛症状消失。

  含服硝酸甘油无效的原因有:①不是劳力性心绞痛,应想到是否是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心梗;②药物过期失效(含服后如无头痛、头晕、心跳、面部充血、舌烧灼感等症状则药物失效);③剂量不够,有部分病人长期含服硝酸甘油,可产生耐药性。

  目前唯一办法是适当加大剂量,只要需要而且病人又能耐受,可使用较大的剂量。

  误区四:相当一部分病人没有正确使用硝酸甘油。这里包括:①含服不及时,心绞痛发作,应在1~2 秒钟内立即含服,但有的病人并没把硝酸甘油放在身边、床头、工作场所等能立即可取到的地方,或药瓶加上难取的塞子不能及时取出等;②备用药物不及时更换,过期失效或不合格;③医师没有嘱咐病人,在含服时如口腔内无唾液,要先喝点水,这样才能迅速吸收;④有的病人将药物吞下而不是含服,因而无效 (吞下经肠吸收后通过门脉系统时,在肝脏受谷胱甘肽-有机硝酸酯还原酶作用,硝酸甘油脱硝基而失效);⑤直立体位应用效果较好。

  还有一些不适当处,不再赘述。作者认为,只要是心绞痛或怀疑是心绞痛,应首选硝酸甘油,并应毫不犹豫地立即足量含服,并尽快达到治疗目标,减少心脏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x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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