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异常与冠心病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此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从对待调脂治疗态度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群。 一种是所谓的“漫不经心”型,这类人接受调脂治疗,但服药之后血脂降到什么程度不予理会,也不去关心有无药物副作用的发生。另一种是“因噎废食”型,这类人由于过度担心调脂治疗的副作用而拒绝服药,或是服药至血脂达标后就立即停药。 其实,这两种态度都有失偏颇,过左或过右。想要达到有效而安全的调脂治疗目标并不难,只要您认真“谱”好以下三步曲。 一、早期诊断 由于血脂异常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因此血脂异常的检出往往是通过常规检验而发现。如果具有以下情况,就应警惕血脂异常及其带来的心血管病危险性,应常规接受血脂检查。 例如已有冠心病、脑血管病者;有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或吸烟者;有冠心病家族史者,尤其是直系亲属中有早发病或早病死者;有黄色瘤者(通常在上眼皮内侧);家族中有高脂血症者;45岁以上男性和绝经后女性。建议这些人群每年测定一次空腹血脂,至少包括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和甘油三酯(TG)四项基本检测项目。 正常人的TC和LDL-C的合适范围分别是 6.19 毫摩尔/升和/或4.14毫摩尔/升就可诊断为高胆固醇血症,而介乎二者之间者属边缘性升高。LDL-C是主要的致动脉粥样硬化胆固醇,它的水平与TC水平基本平行。 TG 2.26毫摩尔/升即可诊断为高甘油三酯血症。 血中TC与TG同时升高达到上述标准的,我们称之为“混合性高脂血症”。 HDL-C是抗动脉粥样硬化胆固醇,为“好胆固醇”,它降低至<1.04毫摩尔/升也是不正常的,诊断为低高密度脂蛋白血症。 二、长期治疗 我们通常根据血脂水平、心血管危险因素以及冠心病、糖尿病和其他动脉粥样硬化疾病来将人群分为四个不同的级别。 心血管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吸烟、肥胖、低HDL-C血症、早发冠心病家族史和男性≥45岁、绝经后女性。而高血压在我国相对于其他危险因素,对于心血管病的致病作用更强,有着“以一抵三”的“美誉”。 下一页:定期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