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医网 > 疾病频道 > 高血压 > 正文

降压达标后,能否立即撤药?

9月22日 15:41 来源:家庭用药

降压达标后,能否立即撤药?

  误区1.降压治疗已达“标”(<140/90毫米汞柱)后即应撤药,理由是长期用药总是有副作用的;特别在老年并发较重血管硬化者,长期降压可致重要脏器供血不足。

  其实不然,虽降压药有形形色色的副作用,但一般所用剂量和副反应的发生成正比例。

  目前均强调用小剂量、并在效果不理想时加用其他降压药,故副作用在大多数病人长期应用后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临床问题,与往日大剂量和单独用药时相比不可相提并论。

  而且,据近年来大规模前瞻性的长期(数年)临床试验观察,不管年龄老幼,在可能的情况下均要长期降低血压到<140/90毫米汞柱,甚至120/80毫米汞柱(理想水平)以下(特别在有糖尿病、肾脏病等高血压病人),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心脑血管并发症(如中风、心肌梗死等)的罹患与死亡率。

  误区2.血压高时用药、血压低时撤药的“停停打打”战术,理由是“经济、有效、实用”。

  需知高血压病乃由遗传和外界环境因子(包括不良生活方式)相结合,长期由量变至质变所造成。因此,近年来专家指出,防治高血压病应从儿童开始。

  这种代偿调节机制失灵涉及人体多系统、多器官的结构与功能障碍(特别是脑、肾、心血管、肾上腺等),是升压机制(功能)过亢及(或)抗升压机制(功能)不足的后果,岂能在短期内根治!“停停打打”战术好比拍击皮球一样,压得愈凶,然后撤手愈快的,便弹得愈高。

  只有长期、有效地将其扼制,才能纠治其平衡失调的顽症。

  不言而喻,这是本病的发生发展机制(已如上述)所决定的,有人认为高血压病是需终身治疗,不能根治的慢性顽疾,也不是言过其实。

  下一页:是否对每个病人都没有在一定情况下撤药观察的可能呢>>

常见疾病问题

就医导诊

找最好的医院
找附近的医院
查疾病 - 查症状 - 查药品 - 检查查询 - 妇科 - 男科 - 皮肤病 - 性病 - 眼病 - 口腔病 - 耳鼻喉疾病 - 肾病 - 传染病 - 精神心理病 - 肿瘤